首页 > 最新动态 > 关于举办首届长三角律师公益法律服务交流会的通知
最新动态
关于举办首届长三角律师公益法律服务交流会的通知
2024-12-1610

各市律师协会,宿松县、广德市律师协会:

为进一步落实司法部党组对广大律师提出的“五点希望”,加强长三角区域律师公益法律服务的合作交流,打造长三角区域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品牌,定于12月21日—22日举办首届长三角律师公益法律服务交流会,根据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赋能 专业 融合 ——新时代长三角公益律师的时代担当


二、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

上海市律师协会

江苏省律师协会

浙江省律师协会

安徽省律师协会

承办单位

三省一市律师协会相关工作委员会

协办单位

芜湖市律师协会


三、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12月21—22日,会期1.5天。其中,21日下午报到。

地点:芜湖市苏宁环球大酒店。(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赤铸山路999号,联系电话:0553-3868888。)


四、日程安排



(一)12月21日(周六晚上19:00—21:00)

1.长三角律师公益经验分享会暨论文分主题交流会

(二)12月22日(周日上午8:30—11:50)

1.开幕式(8:30-9:20)

2.主旨演讲(9:30-11:50)

   律师行业公益服务发展新趋势

(三)12月22日(周日下午14:00—17:30)

1.主题演讲

主题演讲一:法治赋能——党建引领下公益律师的时代担当;

主题演讲二:专业内核——新形势下公益法律服务的实践拓展;

主题演讲三:融合发展——公益法律服务的跨界合作与资源整合。

2.圆桌会议

圆桌与谈一:聚焦法治 依法治国战略下的公益实践;

圆桌与谈二:践行公益 赋能律师事业高质量发展。

3.闭幕式


五、报名须知



(一)本次研讨会会务费、餐饮费由省律师协会承担。

(二)论文作者(名单见附件1,多名作者的论文自行商量确定1名作者代表参加)、省律协社会公益法律工作委员会、省律协长三角律师业一体化工作委员会、省律协老龄律师工作委员会、省律协老年人权益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住宿费由省律师协会承担,交通费自行承担。

(三)各市(省直管县)律协选派公益工作相关委员会主任及2名公益律师代表参会,住宿费、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律师协会承担或者由律师自行承担,住宿费用可以参照省律师协会同等协议价。

(四)请各市(省直管县)律协于12月17日前,将相关工作委员会主任、公益律师代表及论文作者的参会回执(见附件2)发至省律协宣传联络部电子邮箱。

联系人:纪永德、潘璐璐、刘中

联系电话:0551-62643603

邮箱:anhuilvshi@163.com  

附件:(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下载)

1. 入选论文作者名单

2. 参会人员回执表


供稿:省律协宣传联络部

编辑:刘 中

审定:贾明桂

看完记得点个“赞”“看”哦↓

点我访问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