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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为AI辅助律师执业立规矩
2026-11-054

日前,安庆市律师协会正式发布《安庆市律师人工智能应用数据安全与职业伦理规范(试行)》《安庆市律师执业人工智能应用指引(试行)》及其配套《安庆市律师执业人工智能应用指引重点场景操作示例(试行)》三份规范性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试行期一年。这是我省律师行业首个由地级市律师协会组织制定的人工智能应用规范体系。


一场针对AI执业的制度补位

近年来,生成式人工智能深度融入法律咨询、文书起草、合同审查、类案检索等律师执业环节。技术提升效率的同时,也带来新的风险:案件信息违规上传公有云,生成的法条、判例未经核验即被引用,算法偏见与内容失真等问题,对律师职业伦理和当事人权益保护提出新课题。

安庆市律师协会积极响应省司法厅深化律师行业改革要求,在全省率先启动“智慧法律服务”试点项目,并将人工智能应用规范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推进。据起草小组调研,全市700名参与问卷调查的律师中,已有200人使用人工智能工具辅助办公。

2025年12月,安庆市司法局在改革重点事项征集中提出“数智时代律师业坚守与革新”改革事项,将人工智能应用规范建设列为具体措施。今年7月1日,《安庆市律师行业人工智能应用规范建设工作方案》印发,明确用三个月时间完成规范体系研究制定。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联合成立起草小组,开展使用现状调查,采取“院校专家执笔、实务专家把关”方式,邀请法学、人工智能领域高校专家和律师行业实务专家参与论证,初稿形成后每周例会逐条讨论修改。9月,修改稿送省律师协会数字经济与人工智能专业委员会征求意见。经多轮修改后,三份文件最终审议通过并发布。


三级体系划定“底线”与“红线”

三份文件各有侧重、相互衔接,构建起“底线规范—操作指引—场景示例”三级体系,形成从底线约束到场景示范的完整链条。

数据安全与职业伦理规范(试行)是基础性自律准则,共五章四十二条。规范将执业数据分三级管控:国家秘密不得输入任何人工智能系统;工作秘密、商业秘密等核心涉密数据仅可在数据不出本所的本地部署系统中处理;一般信息数据未经脱敏不得输入公有云。针对“人工智能幻觉”,规范设定人工审核两条红线:对外出具的诉讼文书、法律意见书等,须经承办律师逐条实质审核、签字确认;人工智能生成的法条、判例、案件数据,须通过官方数据库调取全文比对,不得以检索摘要作为核验依据。依法应由律师、律师事务所承担的责任,不因使用人工智能而减免。在披露与标识环节,规范区分客户、国家机关、仲裁机构三种情形设定披露义务;人工智能生成的普法文章等公共传播内容须履行标识义务;发生数据泄露等情形,应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上报。


执业人工智能应用指引(试行)是行业自律性指引,共六章四十二条,供会员参考使用。指引沿着工具准入、信息脱敏、任务说明、人工核验、文书定稿、记录留痕等环节给出通用流程,针对办案资料检索、文书生成、合同审查、尽职调查、村居法律服务等14类执业环节明确边界,并设专章规定律师事务所管理责任。

重点场景操作示例(试行)作为配套附录,围绕法律检索、文书起草、合同审查、民事案卷梳理、村居法律顾问服务等场景,逐一列明规范要求、操作步骤和典型案例,把规范转化为可复制的操作范本。


培训评估推动规范落地

三份文件填补了安庆市律师行业人工智能应用自律规范的空白,把上位法要求转化为可执行的具体规则,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26年修正)关于律师执业义务的规定相衔接。在治理层面,行业自律、律所管控、律师自律三位一体:律师事务所承担制度建设、工具准入、记录抽查等责任,市律师协会负责解释、评估与风险提示;违规情形按轻微、一般、严重三档,分别由律师事务所内部通报、约谈警示与行业通报、依规处理并移送司法行政机关。权利保障层面,数据分级与脱敏要求指向当事人信息保护,人工核验义务指向防止虚假法条和虚假案例进入司法程序,披露与标识义务保障当事人和司法机关的知情权。


近期,安庆市律师协会将组织全市专题培训,围绕数据分类分级、信息脱敏、人工核验、披露标识等重点内容,帮助律师准确把握规范要求。同时,定期开展常用人工智能工具安全评估并发布风险提示,指导律师事务所建立和更新工具准入白名单;选择部分律师事务所开展试点,以点带面推进规范实施。同时,还将征集律师使用人工智能的优秀案例,通过案例研讨、经验交流推动规范从文本走向执业实践。三份文件均设试行期一年,并建立评估修订机制,试行期间将结合法律法规变动、技术发展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适时修订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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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法治报

编辑:顾雪寅、李玉婷

校对:纪永德、李晨晨

审核:贾明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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