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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安徽律师丨从皖水之滨到侗乡深处——安徽省"1+1"法律援助志愿者江莉志愿服务纪实
2026-08-0511

编前话

“1+1”是什么?

“1+1”意味着派出地+受援地:他们从江淮大地出发,奔赴祖国边疆,在法律资源短缺的地区扎下根。

“1+1”意味着一个人+一群人:他们带着热忱的法治信仰,积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上山下乡、走村入户普法宣传,始终把调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重要职责,始终为受援地政府依法行政保驾护航,播下一颗法治种子,影响一群人的法治信仰,守护一方水土的长治久安。

“1+1”意味着输血+造血:他们在志愿服务的过程中,和传帮带对象一起学习,一起工作,手把手地为受援地培养法律服务人才,变“输血”为“造血”。

“1+1”还意味着一个人的远行和一家人的思念,一份放弃和一份收获……

2025年,我省派出14名律师参加2025年“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律师行动,奔赴宁夏、新疆、甘肃、陕西、贵州、湖南、青海、广西、海南等9个省(自治区),通过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受援地党委政府高度赞誉和人民群众的信任信赖。“安徽律协”公众号继续推出“我是安徽律师”专栏,走近这样一群有理想、有情怀的安徽志愿律师,听一听他们的法律援助故事。



律师简介


江莉,女,上海金茂凯德(芜湖)律师事务所律师,2025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服务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三江侗族自治县。





引言:从长江之滨到榕浔之畔的奔赴


作为一名执业多年的律师,我早已习惯了在城市写字楼与庄严法庭之间往复,用理性与逻辑处理案件。然而,在我内心深处,一直蛰伏着一份关于法治为民的朴素情怀。当2025年"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号角吹响,当争做“党和人民满意好律师”的时代号召在心中激起强烈回响时,我知道,是时候做出抉择了。为了奔赴这场期盼已久的公益之约,我毅然放弃了稳定的案源和可观的收入,深知这不仅是一次地理空间的跨越,更是从单纯“办案”向温情“助人”的深刻转变。

带着这份沉甸甸的使命,作为2025年度"1+1"法律援助志愿者,我正式踏上了被誉为"世界楼桥之乡"、榕浔之畔的广西三江侗族自治县。初到三江,连绵的青山、错落的鼓楼、静卧的风雨桥,让我直观感受到了独具特色的侗乡风貌;然而,这份视觉上的沉醉尚未褪去,现实的挑战便扑面而来,在我投身一线法律咨询服务岗位时发现,当地群众大多使用桂柳话或侗话交流,很少说普通话,并且法律意识非常淡薄,许多纠纷错过诉讼时效,原本可以通过司法程序维权的案件却转化成了长期信访积案。我坐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接待窗口,望着那一双双渴望帮助却又充满迷茫的眼睛,暗下决心:在这里,我不能只做法律条文的"搬运工",更要做传递法治温度的"摆渡人"。这一年的时光,我只愿能用专业的法律服务,帮助老乡们解开一个个具体的“法结”与“心结”,让法治的温暖触手可及,让法治的阳光洒满侗乡百姓的心田。



倾听与翻译:把"法言法语"化作"乡音土话"



公法中心是我接触群众的第一线,也是感知基层法治需求最敏锐的神经末梢。入驻一年来,窗口累计接待群众咨询三百余人次,开展送法下乡、进社区、进企业活动数十场。在解答咨询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在基层做律师,光有扎实的法律功底远远不够,还得学会"翻译"——把晦涩难懂的法言法语,结合当地民族特色与风俗习惯,转化为老百姓听得懂、信得过的"大白话"。

许多侗族老乡咨询时,或是因为表达不清而情绪激动,或是因为对法律程序的误解而陷入绝望。记得有一位大娘,因赡养费纠纷来中心求助,进门就哭诉儿子"不孝",还记得当时我先给她倒了一杯温水,耐心听她讲完家长里短,待老人情绪平复后,再顺着她的话题,用最朴素的语言结合法律规定,告诉她子女应当履行的赡养义务包括哪些、根据当地农村消费水平子女应当支付赡养费的金额,还向她强调了不仅儿子有赡养义务,女儿同样有义务赡养老人。鉴于老人符合援助条件,我全程协助她准备材料并与当地法庭沟通申请先行调解。看着老人如释重负的表情,那一刻我深刻的体会到:只有当法律不再是高高在上的条文,而是化作解决家长里短的"工具"时,群众眼中的焦虑才能真正转化为对法治的信仰。这种看似琐碎的"口语化释法",却是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的关键所在。


调解+司法确认:破解索赔僵局

2026年2月中旬,临近春节我接到受援人李大爷的电话,他激动的说“江律师太感谢您了,对方已经把全部赔偿款打到我银行账户了”。这是一起施工损害责任纠纷,时间回溯到2025年8月的一个清晨,原本宁静的乡镇街道被一声巨响打破。李大爷正在家中吃饭,突然感到房屋剧烈震动,刚打算探身窗外看个究竟,却被其住宅旁突然坍塌的桥梁产生的冲击波掀出屋外,重重摔落在碎石桥面上,造成李大爷身体多处骨折、头面部撕裂伤。对于一位67岁的老人而言,突如其来的灾难不仅使身体遭受重创,更是家庭经济支柱的崩塌,老人受伤前经营一家小卖部维持全家生计,老伴体弱多病、儿子残疾。治疗期间,家属与桥梁拆除施工项目承建方A公司协商,公司同意待老人伤残鉴定结果出具后再谈赔偿方案。然而拿到司法鉴定李大爷被评定两处九级伤残、一处十级伤残的结果后,A公司却以各种理由推诿拖延,协商陷入僵局,焦急万分的家属来到了三江县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我在接待过程中详细了解事故发生经过,梳理全部证据,初步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施工方在施工现场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致人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分析案情时我也告知了李大爷及其家属诉讼存在的风险:老人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如果走诉讼程序,误工费诉求大概率难以得到支持,且诉讼程序烦琐、周期漫长。"老百姓等不起啊!",为了高效保障老人合法权益,我建议优先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为了确保有理有据说服施工方,我陪着李大爷家属四处搜集完善证据材料,根据所有客观事实和法律依据计算出赔偿金额后,立刻组织双方在法律援助中心开展调解。调解桌上,我围绕事故责任认定、赔偿项目计算、赔付金额确定等争议焦点,一方面向A公司释法明理,指出其施工安全管理存在重大疏漏才导致事故发生,理应承担责任;另一方面耐心安抚家属情绪,引导其理性表达诉求。经过数小时的拉锯协商,A公司终于认可李大爷在本次事故中无任何过错,愿意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结合我整理的李大爷日常经营收入流水,认可了误工损失。然而双方达成调解共识后,新的问题又出现,A公司以保险理赔资金未到位为由要求分期赔付。为了杜绝日后推诿扯皮,彻底打消双方"签约不履约""赔付后被追责"的双向顾虑,我又提出双方签订赔偿协议后,共同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并起草了司法确认申请书,全程跟进程序落地。

这个案件是法律援助践行“枫桥经验”的缩影,面对复杂的侵权纠纷,我没有机械地引导诉讼,而是通过“调节+司法确认”,不仅规避了诉讼风险,更跑出了维权“加速度”。这种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让法治的温暖在春节前如期抵达。


迷途少年的救赎:法槌之下的温情与希望

如果说帮扶老人维权是守护晚年的安稳,那挽救涉罪少年则是重塑未来的希望。在三江县经办的法律援助案件中,17岁少年小韦的盗窃案,是我心中最柔软的一段记忆。

2025年盛夏,正值叛逆期的小韦父母离异,双双外出务工,留下他跟随年迈的祖父母生活。老人虽悉心照料,却难以给予足够的成长引导。小韦在朋友家借宿时,发现路边每晚都停着一辆摩托车,看着这辆无人看管的车辆,一种混杂着好奇与侥幸的念头在他心中悄然滋生。在一个凌晨,他独自带着简单的撬车工具来到停车点,慌乱中撬开了车锁,将车推回了家。一时冲动的盗窃,让无知少年触碰了法律的红线。

2025年11月7日,三江县法律援助中心收到检察院的法律援助通知书后,第一时间指派我承办此案。接手案件后,我得知小韦父母远在外地打工不便返回,家中只有七旬祖父母的情况后,便驱车几十公里前往小韦家中为其办理辩护手续。通过交谈,我了解到小韦的成长困境:父母陪伴缺失、法律意识淡薄,此次盗窃并非蓄谋已久,只是临时起意想用作代步工具,且是初犯,无任何前科劣迹。阅卷后我发现,涉案摩托车鉴定价值3958.33元,刚超过广西地区盗窃罪追诉标准,属于"数额较大"中的较低档位,小韦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低,再犯风险极小。

抓住这些有利情节,我立即撰写《法律意见书》,多次主动与承办检察官沟通案情,详细阐述小韦的未成年人身份、初犯、偶犯、真诚悔罪、主动退赃等法定从轻情节,全力争取不起诉处理。在我的积极推动下,县检察院就本案召开不公开听证会。听证会上,我据理力争,细致阐释法理与人情的平衡,同时鼓励小韦诚恳认错、真心悔罪。

2025年12月26日,好消息传来——县检察院依法对小韦作出不起诉决定。这一结果,既让小韦免于留下刑事处罚的终身污点,又给予了他改过自新的宝贵机会。这场法律援助不仅是一次法律辩护,更是一次温暖的青春挽救。它彰显了司法机关对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也让困境少年真切感受到了法治的温度与社会的关怀。


深耕基层与薪火相传:留下一支"带不走"的队伍

除了办理案件,我还积极投身村居普法活动、基层矛盾调处与法治人才培养工作。一年内,我多次参与政法委、信访局组织的重大矛盾调解工作。同时,还深入乡镇协助基层司法所,调处村民之间的宅基地、林权等疑难复杂纠纷。这让我深刻体会到,基层调解不仅要懂法律条文,更要懂当地政策法规和风土人情。每一次成功的调解,都是对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同时,我也积极参与县司法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讨论,从法律适用、证据三性、诉讼策略等方面提供专业意见,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在社区村寨,我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咨询与普法宣讲;走进企业,向负责人宣讲合规经营以及存在的法律风险,努力将普法从"被动接访"转变为"主动上门"。针对三江本地的大学生志愿者,我采取“实战带教+案例复盘”模式:在日常咨询接待中,我向大学生志愿者逐一讲解每起咨询涉及的法律知识点和解决思路;办案过程中,带领他们梳理证据链条,传授庭审诉讼技巧,规范法律文书写作。我希望通过这种"传、帮、带"的方式,为援助地留下一支"带不走的法律人才队伍",让法治的种子在侗乡这片土地上真正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结语: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


一年的时间转瞬即逝,回望在三江的日日夜夜,有奔波的疲惫,有沟通的困惑,但更多的是感动与收获。从皖水之滨到侗乡深处,跨越山海的法治守望,不仅温暖了每一位受援人,也照亮了我自己的执业之路。在未来的日子里,无论身在何处,我都将继续秉持这份初心,做法治中国的坚定建设者、忠实守护者,让法治的阳光照耀每一个角落,温暖每一颗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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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省律协宣联部

编辑:李玉婷、顾雪寅

校对:纪永德、李晨晨

审核:贾明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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