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律师队伍是依法治国的一支重要力量,做好新入职青年律师的政治引领和教育培养工作至关重要。2024年8月,司法部启动“青年律师西部锻炼计划”,广大律师积极响应号召投身西部锻炼行动。2025年8月,来自安徽省的17名青年律师深入到贵州、广西、宁夏等三地基层单位,开展西部锻炼和对口帮扶。
本期故事的主角是来自滁州市的安徽皖滁律师事务所青年律师明月,在“司法部青年律师西部锻炼计划”中被指派到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平桂区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开展为期一年的基层法律服务锻炼工作。
我是来自安徽滁州的青年律师明月,2025年响应司法部青年律师西部锻炼计划的号召,我积极报名,有幸入选,跨越千里,从皖东故土来到桂东基层——贺州市平桂区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初抵锻炼地,即参与平桂区行政复议办公室的日常值班接待工作,常态化办理行政复议案件97件、法律援助案件12件,作为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日常在行政复议大厅接待来访群众及接听电话,参与乡镇和司法所调解,开展送法进校园、进社区活动,积极参与法院和司法局组织的法律业务培训,并参加疑难案件多部门研讨会等多类型工作。
一、驻守复议窗口,推动行政争议基层化解
到岗后,我长期驻守平桂区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案件类型涵盖林权纠纷、城乡规划、社会保障、土地、林业、公安、财政、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等多个领域。在长期实践中,我深切体悟到城市律所办案与基层法律服务的巨大差别:律所办案侧重法律关系研判、办案流程精细化操作;而基层直面普通群众最朴素的诉求,征地、林地、行政处罚等纠纷紧贴日常生活,群众诉求简单直接,关乎一家人的生计安稳,对法律服务的实用性、通俗性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此,我摒弃固有办案思维,坚持法理兼顾情理,以严谨细致的态度办理每一件行政复议案件。
作为纠错的典型案例有申请人广西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服被申请人贺州市平桂区某局于2026年1月16日作出的《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于2026年1月27日向平桂区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我作为案件承办人梳理案件证据材料与双方当事人沟通案情发现案件事实存在不清晰之处,2026年3月18日组织双方去案涉现场调查并制作笔录。根据现场调查及审查相关材料发现被申请人作出的案涉《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基本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在基本事实认定方面,被申请人未进行充分调查核实便将原有上山道路纳入处罚范围中。另外,处罚程序方面存在以下问题:在作出行政处罚程序方面,申请人对处罚标准提出异议时,被申请人未将处罚金额的计算标准告知申请人即被申请人委托贺州市森源林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作出的《平桂区鹅塘镇湴田村1林班使用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方案》未送达给申请人,剥夺了申请人的合法权利。后书面建议被申请人主动依法撤销案涉《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重新进行调查核实,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处理。被申请人采纳了承办人的意见主动撤销了案涉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案件圆满终止。
二、深耕法律援助,以专业守护弱势群体权益
法律援助是保障困难群众平等获得法律服务的兜底渠道。锻炼期间,我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件,其中刑事案件4件、民事案件8件,同步承担检察院认罪认罚值班律师工作,用心守护未成年人、农民工、低收入群众等群体的合法权益。
刑事案件办理坚持教育、感化、挽救优先,尤其重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到岗后我承办的第一件刑事案件,是一名未成年人涉嫌盗窃案。该未成年人因初中辍学缺少学校的教育再加上家庭教育缺失,受社会不良人员的影响,误入歧途,跟随同伙实施盗窃。会见时,他对自身行为十分懊悔,渴望获得改过自新的机会,保证和不良的社会人员断绝来往,学习一门安身立命的技术。我通过阅卷、查询相关法律规定和案例,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案情,阐明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主观恶性较小、认罪悔罪态度良好、主动退赃退赔等情节,且再犯可能性较低,竭尽全力争取附条件不起诉,检察机关最终采纳了辩护意见。经过考验期,该未成年人顺利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受援人及家属连连鞠躬致谢,让我深刻感受到,我办的不仅是一起案件,而是一个家庭对未来的希望。
民事法律援助聚焦农民工薪酬、人身损害、抚养费等民生案件。到岗后我承办的第一个案件是杨某的劳动争议案件。农民工杨某与石材企业产生工伤赔偿纠纷,维权难度大。我系统整理工伤证据、撰写法律文书,与仲裁员多次沟通案件,得知该企业仅愿赔偿10万元且该企业经营状况堪忧,为了争取更多赔偿,我一方面依据法律条文和类案判例与仲裁员充分沟通,另一方面如实说明杨某系家庭唯一劳动力,有两个孩子需要抚养,且身体尚处康复期无经济来源。仲裁员被我说动,多次致电企业沟通协商,最终企业同意参与庭审调解,经过多轮拉锯,双方达成调解,杨某顺利拿到15万元工伤赔偿款,免于漫长的仲裁和诉讼周期。当事人的真诚感谢让我深有感触:法律条文或许冰冷生硬,但基层法律服务必须保有温度。
在认罪认罚值班工作方面,我累计完成多次值班,为盗窃、交通肇事、危险驾驶、故意伤害、诈骗、毒品犯罪等多类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全程见证认罪认罚签署流程。工作中兼顾法律刚性与人文关怀,既清晰告知量刑后果、诉讼风险,也客观说明当事人现实困境,保障当事人自愿认罪认罚,实现依法办案与情理兼顾。
三、广泛普法宣讲,推动法治意识扎根乡土
长期办案让我形成共识:个案化解只能解决单点矛盾,全民普法才能从源头减少纠纷。锻炼期间,我主动参与各类普法活动10余场,覆盖学生、基层群众数千人,努力当好基层法治的“播种人”。
针对青少年群体,我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先后走进芳林学校、华山小学、东鹅小学、瑞昌小学、下排村小学等多所乡村学校。摒弃照本宣科的宣讲模式,围绕校园欺凌、电信网络诈骗、未成年人保护、网络不良行为等热点,采用案例讲解搭配现场互动问答的形式授课。普法过程中,有学生主动咨询遭受欺凌时的应对策略,我细致讲解多种维权途径,直观易懂的讲解让孩子们专注投入。我深刻体会到,校园普法的核心不在于背诵法条,而是帮助孩子建立遇事找法、遇事守法的思维,让法治意识在青少年心中生根发芽。
面向村镇群众,我跟随法律援助团队下沉乡镇、社区开展普法进基层活动。面对面解答群众高频咨询,重点讲解土地山林纠纷、婚姻家事、赡养抚养、劳务维权等常用法律知识,用本地真实案例释法明理,方便老年村民、农村群众听懂吃透。不少村民从遇事靠协商争吵,转变为主动咨询法律、依法处理纠纷。一场场基层普法,持续拉近群众与法律的距离,为乡村和谐稳定筑牢法治根基。
四、跨越山海淬炼心性,基层历练收获成长
近一年的西部锻炼时光,是我法律生涯中一场深刻而珍贵的修行。从皖东亭城来到多民族聚居的贺州平桂,地域差异曾带来不小的适应难题。皖东饮食清淡温润,本地饮食酸辣浓烈,水土不服导致的肠胃问题,频繁长痘上火并未阻挡我的脚步。语言不通的隔阂、交通不便的艰辛、生活条件的落差,都曾让我深感挑战重重。然而,当真正沉入基层法律服务的土壤,每一次与群众的促膝长谈、每一份力求公正的法律文书、每一场翻山越岭的普法宣讲,都让我对“律师”这份职业的重量有了更刻骨铭心的理解。
于细微处见真章,在泥土中砺专业。 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不再是书本上程序的推演,而是要深入山林地头核实林地权属,奔波工地现场调查处罚事实。我曾为厘清一个事实,多次走访取证,也曾为一纸文书的程序正义,与执法部门反复沟通,最终推动其主动纠错。这些经历让我明白,法律的权威不仅在于逻辑的严密,更在于事实的精准与程序的正当。基层是法治的末梢,也是矛盾的最前沿,在这里,专业能力必须与解决实际问题的智慧相结合。
于人情处感冷暖,在奉献中守初心。法律援助工作,让我直面最无助群体的期盼。农民工拿到赔偿、未成年人获得新生,一次次真实的获得感提醒我,人民律师的价值体现在为民解忧,法律是普通百姓最可靠的维权武器。
这段西行的时光,像一粒种子,已在我心中生根发芽。它让我褪去浮躁,沉淀初心,更坚定了我投身公益法律服务、做一名有温度、有担当、有情怀的法律人的信念。无论未来身在何处,我都将铭记这片热土给予我的磨砺与感动,努力成为法治微光,照亮更多人前行的道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