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来源:民主与法制周刊 中国律师 一支法治建设的主力军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MDcyNTI5NA==&mid=2684583385&idx=1&sn=d5212fbf1dfa3940f536f6b25072f3de&scene=45#wechat_redirect
>>2012年10月26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闭幕会,表决通过了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决定草案。 中新社记者 任晨鸣/摄
30年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实施之初,全国律师仅有10万余人。彼时,律师的形象多定格于法庭上唇枪舌剑的代理人。如今,这支队伍已壮大至80余万人,履职场景早已突破审判庭的物理边界——立法调研现场、社区调解室、企业合规会议室、跨国谈判桌前,都活跃着律师的身影。
律师,已成为全面依法治国不可或缺的专业力量。他们执业领域各不相同,却用各自的多重角色,给出了同一个生动的回答——中国律师的战场,早已不限于法庭。这份“新答卷”,写在立法条文里,写在当事人舒展的眉头上,更写在法治中国的前行足迹中。
从“法律适用者”到“规则共建者”
>>2025年4月15日,河北省秦皇岛市,律师通过网络直播平台线上普及国家安全相关法律知识。 视觉中国供图
律师作为法律实务的一线工作者,既具备深厚的法学功底,又联系社会各方面,其相对中立的角色定位恰好成为平衡各方利益的“最大公约数”。自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首次出现律师代表的身影,到如今数万名律师活跃于各级人大、政协及立法联系点,这支以专业为底色、以民意为导向的力量,正悄然重塑着中国立法的生态图景。
在山城重庆,律师参与立法历经20余年探索,从全国首例由律师事务所起草地方性法规,到如今律师行业深度嵌入地方立法全流程,已形成机制化、行业化、专业化的成熟模式。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董事局主席陈友坤,便是其中的典型代表。
他的办公桌上,摞着厚厚几本调研笔记。20余年执业生涯,加之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多家仲裁机构仲裁员等多重身份,让他对立法参与有着深刻体悟:“律师的身份给了我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切口,多重身份让我得以从不同维度推动法治进步。”
2024年,陈友坤提交的两份建议——加快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保障民营企业债权实现——在一年内完成了从建议到法律落地的全过程。2025年5月,《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翻看条文,其中关于“禁止政府平台公司以人事变更为由拖欠民营企业款项”的条款,直接来自他在企业调研中听到的一句“吐槽”。律师的职业敏感让他精准“踩”在制度堵点上。
“律师不是在法庭上才发挥作用。”陈友坤说,“我们在立法机关、在监督岗位、在仲裁庭、在调解室,都能用专业推动公平正义。”据统计,重庆律师每年提交各类议案提案、社情民意1000余件。
相似的立法探索,也在祖国南疆的广西展开。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主任、广西国际民商事调解中心负责人凌斌,同时担任一个基层立法联系点的负责人。他认为,律师参与立法的核心价值,在于将微观个案中的真实痛点转化为宏观制度建议。
凌斌律师作为自治区政府法律顾问提出关于广西世纪工程平陆运河的立法建议,获得自治区主要领导重视。在讨论立法的范围时,凌斌建议:“不能只关注运河的安全与保护,而忽略沿线经济带的产业促进,否则不能充分发挥运河的作用。”他建议把“发展”写进去。最终,条例包括发挥综合效益、推动经济带发展等内容。“律师的最高价值在于参与立法。”凌斌说,“综合社会各界利益,在立法层面发出声音,参与治理规则制定,在更高、更广、更长的维度上体现职业价值。”
据了解,广西共有268名律师担任各级“两代表一委员”。他们扎根边疆民族地区,将法律专业与参政议政深度融合。自2021年以来,广西律师累计参与立法修法近600次,开展调研700余次,提交建议提案795件,覆盖经济发展、民生保障、基层治理等多个领域。
放眼全国,律师参与立法的广度与深度持续拓展。律师既可以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法定身份提出建议,也可以通过立法咨询、委托起草等专业方式贡献智慧。这既是专业能力的延伸,也是“人民律师”定位的应有之义——30年来,律师已从单纯的“法律适用者”成长为“规则共建者”。
弱势群体的 “法律摆渡人”
自2003年9月《法律援助条例》施行以来,广大律师积极投身法律援助和公益法律服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在这一波澜壮阔的实践中,上海市政协委员、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玉霞律师,正是这条战线上一个极具代表性的“点”。
“小时候痴迷金庸小说,总想着锄强扶弱,但体育成绩太差,当不了大侠。”张玉霞律师笑着说。如今,她已是上海法律援助领域的一张名片——一位将“侠女梦”照进现实的律师。“法律援助对我来说不只是工作,更是爱好。”她说。
2024年,6岁的洋洋告诉妈妈:在商场儿童乐园,有个叔叔让她们玩“抓小鸡”“挤牛奶”。张玉霞心里一紧——她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公安机关查实:那名男人一年内多次猥亵多名幼女,还拍了视频。她发现一个程序漏洞:询问未成年人时,没有女警在场。她立刻向检察机关反映。2025年开庭,她字字铿锵:“被告人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多次猥亵多名儿童,必须从重处罚。”有期徒刑14年!判决下来的那一刻,洋洋的父母哭了。
张玉霞深知,受伤害的孩子需要的远不只一份法律文书。她先是起诉儿童乐园,历经两次调解,为洋洋争取到两万元精神抚慰金;随后又通过“张玉霞未成年人工作室”对接公益心理咨询。她说:“一个合格的法律援助律师,应该打通刑事、民事、心理、社会支持的所有关卡。”她不愿只做单纯的“代理人”,而是将自己定位为“资源枢纽”——用专业的眼光发现需求,用信任的网络调动资源,在每一个环节帮当事人找到那束光。
在《新老娘舅》节目里,张玉霞把严肃的法条揉碎了,用上海话、用老百姓一听就懂的大白话讲给千家万户听。“镜头内外没什么不同,都是真刀真枪解决问题。”张玉霞说。
张玉霞并非孤例。越来越多的法律人正立足各自领域,将法律援助从个案代理拓展为系统赋能。北京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佟丽华创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机构,20余年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完善;山西弈锋诚律师事务所主任李静发起“女童保护”志愿者团队,培养讲师260人,开展防性侵知识讲座2300余场,覆盖10万余名儿童;中国好人、安徽铜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冯霞发起“爱心妈妈俱乐部”,带动400余人成为1000多名留守儿童的“爱心妈妈”。
从“义务奉献”到“权利保障”,从“个案代理”到“全链条守护”——我国律师参与法律援助的方式正在实现历史性跨越。数据显示,1996年全国法律援助试点阶段,全年案件量不足两万件;而2025年,全国法律援助案件量已稳定保持在158万件。
走出法庭“对抗场” 走进调解“圆桌会”
>>2025年5月16日,浙江杭州律谐调解中心专职律师调解员与某上市公司企业代表、供应商代表,就涉企合同纠纷开展调解工作。 受访者供图
在中国,调解被誉为“东方之花”,它以非对抗的方式化解矛盾,让纠纷在法治轨道上找到出口。“诉讼,赢了官司却丢了合作;调解,双方笑着签字的那一刻,我知道这是当事人都想要的结果。”杭州律师协会秘书长冯媛园说。
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印发《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此后试点范围持续扩大。在顶层设计推动下,各地纷纷展开实践探索,其中起步最早、体系最成熟的当属杭州。
自2016年全国首家以律师为主体的专业社会化调解组织——杭州律谐调解中心成立以来,越来越多的杭州律师走出法庭的“对抗场”,走进调解的“圆桌会”。
据冯媛园介绍,“入驻法院的专职调解员必须暂停律师执业,脱离代理人角色,以完全中立的立场介入纠纷。杭州市律师协会设定了硬门槛:执业3年以上、无任何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采用‘底薪+提成’模式。”目前,杭州市区(县)级法院、杭州互联网法院和杭州铁路法院均设立了律师调解室,部分已延伸至乡镇法庭。
调解的专业与温度,在一桩涉及千余名投资者的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中体现得尤为深刻。投资者王先生因持有的5200股被依法排除在索赔范围之外,情绪近乎崩溃——那是全家多年的积蓄,亏损已引发家庭矛盾。调解员没有急于解释法条,而是先耐心倾听近半小时。待情绪稍缓,调解员打印出交易流水,用时间轴图表逐笔演示因果关系判定逻辑。多轮沟通后,王先生认可了核算逻辑:“解释清楚了,心里也就踏实了。”
这起复杂纠纷中,律师团队创新构建“示范判决+调解前置+破产重整”三步走模式,借助自动化损失计算模型将核算效率从数周提升至数分钟。关键突破在于将调解全程嵌入破产重整程序——从正式进入破产重整到方案通过仅用时6个月,约90%的投资者与企业达成调解协议。
此外,调解团队总结出“情绪疏导、时点核验、法理说明、结果演示、程序意义补充”五步工作法,在全体投资者调解中实现标准化应用,显著提升了债权审核效率与群体接受度。
杭州市律师协会会长沈海强说:“新时代,律师发挥其专业优势、实践优势和职业优势,不仅可以成为优秀的代理人,还可以成为优秀的调解员、破产专家、政府智库、企业的‘保健医生’。”据统计,自2021年11月至2026年3月底,杭州律谐调解中心的专职调解员共接收法院引导案件12.47万件,成功调解3.59万件。
以杭州模式为代表,律师调解已在全国遍地开花,各地因地制宜,探索出各具特色的发展路径:北京西城区将调解触角延伸至实习律师,培育后备力量;安徽阜阳市颍淮民商事调解中心办结案件超8000件,平均周期缩至7日;合肥市律谐调解中心实现市域法院驻点全覆盖,市场化调解周期仅10天……
在这场基层治理变革中,律师群体扮演着日益关键的角色。2025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显示,全国律师参与调解纠纷77万件,调解成功率达64.6%;同期,全国诉前调解成功总数增长至1200万件,律师调解已成为其中不可或缺的专业力量。
跨境合规探路人与国家尊严维护者
>>潘海清律师和广西柳州贸促会的人员一起上门服务螺蛳粉企业 受访者供图
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乃国家发展必由之路。自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2013年“一带一路”倡议提出,涉外法治需求已从“锦上添花”变为“刚需必备”。30年来,律师行业挺膺担当,以专业之力架设起连接中国与世界的法治桥梁。
“中国企业正‘加速’走向世界,律师的战场也跟着漂洋过海。”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广西律师协会涉外专业委员会主任潘海清开门见山。在她看来,广西面向东盟,拥有地理相邻、人文相通、语言相熟的天然优势,涉外业务大有可为。
然而,挑战也接踵而至。“客户的需求高度偶发——今天问柬埔寨的土地法,明天问缅甸的劳工政策。任何一位律师都不可能通晓所有国家的法律体系。”潘海清指出,解决这一痛点的唯一办法,是构建一张“看不见但至关重要”的全球律师合作网络。
为此,在她担任广西律师协会涉外专业委员会主任期间,深度参与、组织和实施广西律师协会涉东盟交流活动。如邀请马来西亚十几家律所来广西结对子,与越南广宁省律协签订友好协议,组织中越律师同堂培训,还设立了广西与马来西亚及新加坡青年律师互换交流学习项目。她坦言,“肉身出海”非常重要——只有真正到了当地,才能理解文化、法律环境,找到可信的合作伙伴。
潘海清特别分享了一个颇具“广西味道”的典型案例——助力柳州螺蛳粉出海新加坡。“我们联合万益柳州分所及新加坡分所,为柳州市螺蛳粉企业制作了《柳州螺蛳粉产业国际贸易合规指引》,涵盖合规准备、检验检疫、目标市场准入等全流程,还提供了可参考的合同范本。”更关键的是,团队通过万益新加坡分所直接对接当地贸易商,帮助企业打通了进入新加坡超市的渠道。“通道已经打通,实现了从0到1的突破。”
从企业端的长期观察,凌斌指出了另一个深层痛点:许多民营企业在出海前缺乏“法律消费习惯”,甚至不愿拿出并购金额的1%做法律预算,结果往往在海外“踩坑”。
他认为,最大症结在于“合规理念的缺失”——合规的内涵大于合法,不仅涉及法律条文,还涵盖国际条约、目的地国的宗教习俗、企业文化乃至内部管理制度。例如,在印尼或马来西亚,员工礼拜是法定权利,若中国企业照搬国内“三班倒”的节奏,极易引发劳资纠纷。“中国律师应当扮演‘合规桥梁’的角色,帮企业在出海投资前先上好风险防范这一课。”凌斌说。
除了商业合规,中国律师在涉外交往中还承担着一项特殊使命——维护国家尊严与主权完整。2024年,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在与越南某律所洽谈合作时,发现对方官方网站将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台湾地区称为“外国”。律师当即严正指出,此举严重违反一个中国原则。经沟通交涉,对方撤下不当旗帜,并修正相关表述。“律师的角色边界正在被不断拓宽。”凌斌说,“我们既要当桥梁,帮助企业跨过规则与文化的鸿沟;也要当铠甲,在尊严受到冒犯时,挺身而出。”
广西的实践,是中国涉外法律服务蓬勃发展的缩影。2025年3月,“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盟正式成立,标志着中国律师在国际法律服务领域的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各地积极行动,以北京为例,北京市律师协会率先建立涉外律师人才库,截至2024年11月,入库律师已达1700余人,另有200余名律师被纳入后备人才名单。
30年间,律师角色已从代理人拓展为立法建议者、调解员、未成年人保护者、跨境合规探路人、国家尊严维护者……折射出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深层脉动。今天,80多万律师正以“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为坐标,将“法治主力军”的愿景写入日常执业实践。这份答卷,仍在继续。
(原题:“律师法颁布30年”系列报道之二 | 中国律师 一支法治建设的主力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