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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党外律师热议律师法修正草案
2026-07-029

6月23日至26日举行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律师法修正草案进行了审议。26日下午,律师法修正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安徽省律师协会组织党外律师深学细悟修法精神,引领全省广大党外律师坚持同心向党、履职践诺,以专业法律服务助力新时代法治安徽建设行稳致远。大家纷纷表示,坚定拥护、完全支持“律师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入法,坚定不移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坚定不移遵守“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作为律师从业基本要求,不忘初心,勇担使命,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



王 文  民建会员、安徽省人大代表、上海金茂凯德(芜湖)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修正草案将“律师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及“两拥护”的要求上升为法律制度,同步规范律师事务所党建相关要求,从立法层面锚定律师行业发展的正确航向,实现政治引领与法治规范的有机统一。作为党外律师,我始终深刻认同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发展道路,深知脱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法治事业便会失去根本方向。今后执业中,我将自觉以“两拥护”约束自身执业行为,立足专业优势,办好每一起案件,积极参与公益法律服务、助力基层矛盾化解。作为省人大代表,我将立足党外律师身份,发挥参政建言作用,积极参与本次修法意见征集,以规范履职,践行使命担当,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徐国盛  民进会员、安徽省政协委员、安徽和源律师事务所主任





作为一名民主党派的律师代表,我深刻认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修正草案)》将“律师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纳入法律规范的修订内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草案将长期以来的行业政治要求制度化、法治化,明确律师的执业初心与使命,厘清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的本质属性,为律师行业划定了执业底线、筑牢了发展根基。身为一名民主党派的执业律师,我始终秉持参政为民、履职尽责的初心。此次修法旨在引导广大律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守正确法治方向,恪守职业道德,遵守执业纪律。未来我将自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立足本职工作,积极参与法治建设、化解社会矛盾、践行公益法律服务,以专业履职助力法治中国建设。




金  磊  民革党员、国浩律师(合肥)事务所主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修正草案)》将“律师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写入法律,并将“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作为律师从业的法定基本要求,我完全赞同。作为一名民革党员,我认为民主党派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中国共产党的好参谋、好帮手、好同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根本特质,唯有加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才能确保新时代多党合作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也是律师队伍建设沿着正确方向发展的根本保证。作为民主党派律师,我坚定不移地“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坚决支持律师法修正草案,参与推动凝聚行业共识,关注修法进程,以饱满的热情投身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




汪小桂   民盟盟员、安徽谷明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





细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修正草案)》,将“律师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两拥护”写入法律条文,作为律师从业的基本要求,我深感认同与振奋。作为一名民盟盟员,同时担任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我更加明晰自身双重身份的政治责任。今后我将带头贯彻修法精神,把政治引领融入执业全过程,立足民盟“奔走国是、关注民生”的优良传统,把参政议政与法律服务紧密结合,深耕法律援助、基层矛盾化解,用心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我将始终以“两拥护”严格要求自己,团结带领律师事务所全体同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履职尽责、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为地方法治建设贡献法律人的力量。




张舒霞  农工党党员、安徽金华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作为农工民主党党员律师,细读公开征求意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修正草案)》时,对“律师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两拥护” 入法,深有感触。“两拥护”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这是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定海神针”。从农工民主党近百年与中国共产党风雨同舟的历史来看,这种法定化的政治共识,恰恰为法律人执业提供了最稳定的制度环境和最清晰的价值坐标。聚焦环境公益诉讼、公共卫生法律保障是农工主界别领域案件,也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领域。只有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律师才能在维护个体权益与服务国家治理大局之间找到精准发力点。作为律师,我认为“两拥护”入法,为律师执业行为划清了边界、提供了后盾,要求我们在法律框架内追求公平正义,也要求我们把服务为民的初心融入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统筹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有机统一。




胡艳丽  致公党党员、安徽竞合律师事务所主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修正草案)》将“律师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两拥护”政治要求入法立规,明确新时代律师工作政治底色与执业准则,为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指明根本方向。作为一名执业律师,同时身为致公党党员,我非常激动,也深感责任在肩。身为党外人士,我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保持同中国共产党同心同德、团结奋斗的政治本色。修正草案把政治要求法治化,不仅是对律师执业的规范约束,更是对党外法律人士政治立场的明确要求。今后,我将立足致公党“致力为公、侨海报国”初心使命,结合律师职业优势,严守“两拥护”基本从业要求,把政治忠诚自觉融入法律服务全过程。同时,我将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建言献策作用,以专业能力践行法治使命,坚守人民律师本色,争做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王亦文  九三学社社员、安徽安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作为一名九三学社社员和执业律师,我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修正草案)》中将“律师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及“两拥护”纳入法律,具有充分的必要性与深远意义。从事律师执业二十五年,我深刻体会到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律师法修正草案明确在律师事务所设立党组织并发挥政治引领作用,使律师行业党建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夯实了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政治根基;从法律上将“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作为法定从业条件,不仅为律师行业锚定了正确的政治方向,更深刻揭示了律师队伍政治属性与专业属性的高度统一。作为民主党派人士,我将坚守入社初心,听党话、跟党走,在执业中,把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融入法律服务全过程,依法依规诚信执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法治力量。




策划:省律协宣传联络部

编辑:李玉婷、顾雪寅

校对:纪永德、潘璐璐

审核:贾明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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