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至26日举行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律师法修正草案进行了审议。26日下午,律师法修正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修正草案一经公布,即在安徽省律师行业引起热烈反响。省律师协会会长班子第一时间围绕修正草案深入开展学习研讨。大家一致表示,坚定拥护、完全支持“律师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入法,坚定不移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坚定不移遵守“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从业基本要求,此次修法深刻体现了对律师队伍政治属性、专业属性与社会属性高度统一的认识,必将为推动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支撑。
周世虹 安徽省律师协会会长、全国政协委员
坚持党的领导 确保发展正确方向
筑牢法治基石 深化律师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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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3日至26日举行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律师法修正草案进行了审议。26日下午,律师法修正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修法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律师工作实践经验的系统总结,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的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历史反复证明,加强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是彰显政治属性、确保正确方向的根本要求,是推动律师事业行稳致远、全面发展的根本保障。律师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必须牢牢坚持党的领导。此次修法把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是草案最核心的亮点,明确“律师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作为法定的律师从业基本要求,对律师事务所按照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设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加强党的建设等作出规定,为中国律师事业沿着正确政治方向推进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安徽律师行业始终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发挥党对我省律师工作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保落实的关键作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两个覆盖”,确保党建引领作用逐步增强,确保我省律师队伍对党忠诚、服务为民、维护公平正义。
律师队伍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应该说全面依法治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都要求律师队伍要切实发挥自己的职能作用。修正草案明确,各有关单位应当健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制度,在职责范围内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同时明确律师应当依法依规诚信执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应该说,本次修法从法律层面推进规范执业行为与保障执业权利并重,是“严管与厚爱”的行业管理导向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这就为律师职能作用发挥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让律师执业更有尊荣感、获得感,让行业生态更清朗、行业正气更充盈,让律师职能作用发挥更充沛、发展动能更强劲。安徽省律师协会坚决拥护律师法修正草案,将持续优化律师执业环境,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沟通协作,落实好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各项制度机制,同时着力强化律师执业监管,健全律师违规执业预防、惩处机制,严格依法依规办理惩戒案件,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律师行业的良好氛围。
此次修法还聚焦巩固刑事辩护全覆盖成果,聚焦涉外法治建设,完善跨境执业相关制度,明确律师公益法律服务法定职责。修正草案深刻反映了律师队伍始终胸怀“国之大者”,不断拓展法律服务新领域新赛道,为国家战略实施保驾护航,律师工作始终关心“民之要事”,用高水平法治守护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安徽省律师协会将以此次修法为契机,以“久久为功”的使命感履责于行,牢牢抓住时间窗口,回应时代所需,补短板强弱项,统筹资源提高法律服务整体水平,强化优质法律服务供给,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安徽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本次修法既体现了善于谋国家发展之势,又深刻回应了行业发展之需,是新时代我国律师事业发展的重要里程碑。下一步,安徽省律师协会将迅速行动起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引导广大律师充分认识、深刻领会将“律师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写入法律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深刻领会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作为法定的律师从业基本要求的重要意义,组织律师法修正草案的学习研讨,广泛征集意见建议,坚持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目标牵引积极参与立法建言,为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筑牢更加坚实的制度根基。
胡国杰 安徽省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安徽省律师协会副会长
立法明方向 实干践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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恰逢建党105周年、党中央明确提出习近平党建思想之际,《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修正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意见,草案旗帜鲜明将“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作为律师从业法定要求,同步细化律所党建相关规定。此次修法紧扣全面依法治国部署、顺应中国式现代化法治保障现实需求,针对律师行业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新要求做出了七个方面的修订完善,导向明确、意义重大。作为一名老律师,我谈几点体会:
一是草案旗帜鲜明明确行业“两拥护”的政治要求,为律师行业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法治遵循。习近平党建思想明确指出,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律师工作具备鲜明政治属性,草案明确将“两拥护”作为律师从业条件、法定要求,具有深刻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更是新时代推动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律师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对律师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加强对律师队伍的政治引领,教育引导广大律师自觉遵守“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等从业基本要求,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草案将这一政治标准、政治要求通过法律形式固定下来,真正实现了党对律师工作全面领导的法治化,清晰回答新时代律师在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征程中“我是谁、为了谁”这一根和魂的问题,自觉把个人事业发展、行业的整体谋划融入时代、融入大局,坚决摒弃不问政治的单纯业务观点、名利之心,草案充分发挥了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
二是草案将“两拥护”新增为律师从业基本条件,为律师坚持正确职业价值观、把稳职业前行“方向盘”提出了根本遵循。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律师要落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法定职责,履行这一职责的根本是必须站稳政治立场。现实中少数律师出现逐利化、功利化倾向甚至逾越红线、触碰底线,其根源就是丢了初心、忘了使命、迷了方向。草案将“两拥护”作为从业条件,清晰划定了红线、明确了方向,引导广大律师跳出单纯以业务收入、案件数量评判工作成效的误区,在执业中将“两拥护”融入每一起案件、每一次服务,用心用情服务社会、服务人民,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三是制度体系统筹兼顾,构建契合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律师制度体系。草案在强化党建引领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全面完善一系列制度设计,主要涵盖:兼顾权利保障与执业规范、国内服务与涉外法治发展;健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违法违规惩戒机制;明确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强化人权司法保障;鼓励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践行执业为民;将粤港澳大湾区港澳律师执业试点上升为长期法律制度;专门提出发展涉外法律服务,培育涉外法治人才,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与共建“一带一路”等方面。应该说,修正草案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新时代律师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我们要以此次修法为契机,与时俱进、立足高远,在全行业不断加强党的领导,在法治轨道上协同推进律师事业改革发展,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李 健 安徽省律师行业党委委员、安徽省律师协会副会长
高质量发展安徽涉外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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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律师法修正草案进行审议并公开征求意见。修正草案旗帜鲜明地将“律师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写入律师法,同时明确规定“加强涉外律师人才培养,支持律师事务所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能力水平,鼓励律师行业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服务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此次修正草案将积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明确为法律制度,既是对多年涉外法治实践的制度化,也是推进涉外法治体系与能力现代化的关键举措,我深感此次律师法修正草案既筑牢了律师行业发展的政治根基,又为涉外法律服务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一、为涉外法律服务锚定政治方向
涉外法律服务直接面向国际市场,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律师在代理涉外案件、服务“走出去”企业时,直接面对的是国际法律规则和复杂的国际政治经济环境,更需要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清醒的政治头脑。修正草案将“两拥护”上升为法定的律师从业基本要求,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涉外律师往哪里走、为谁服务”的重大问题。我们必须坚持政治引领,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以筑牢涉外法治人才的思想根基。对于涉外律师而言,只有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才能在纷繁复杂的国际法律事务中站稳立场、把准方向。
二、时代的迫切需求
当前,国际形势严峻复杂,我国企业与公民面临单边制裁、贸易壁垒、境外合规审查等海外法律风险日益凸显。而涉外律师是企业海外合法权益的“法治卫士”,其法律服务能够提前开展风险预判、搭建合规体系,帮助市场主体直面各类跨境法律纠纷,将涉外法律条文转化为维权方案并运用国际规则化解争端。目前,我国涉外律师已发展到1.2万人,部分律师事务所已在一些国家和地区设立分支机构,但面对日益增长的高水平对外开放需求,涉外法律服务的供给能力和人才储备仍有较大提升空间,修正草案将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从政策层面上升为法律规定,体现了党中央对涉外法治建设的高度重视和战略部署。通过立法将培养出一批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涉外法治人才。
三、推动安徽涉外法律服务提质增效
安徽正处于打造“三地一区”、推进“皖企出海”战略的关键时期,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高新技术等新兴产业加速布局海外市场,对涉外法律服务的需求日益迫切。为推动安徽涉外法律服务工作迈上新台阶,我有以下四个方面的认识: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把牢涉外法律服务正确方向。引导全省涉外律师深刻认识到,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最终落脚点是服务国家大局,要始终在党的领导下开展涉外法律服务工作。在涉外业务培训中,不仅要讲授国际规则,更要强化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教育,确保我省涉外律师队伍在复杂的国际博弈中站稳政治立场。
二是聚焦实战培育,建强涉外法治人才队伍。依托安徽(合肥)涉外法律服务中心,联合高校、涉外仲裁机构和规模律所,构建复合型人才培养体系,建立涉外法治人才联合培养基地,围绕跨境投资、国际贸易、知识产权海外维权等重点领域,开展实战化培训,着力培养一批政治过硬、业务精湛、通晓国际规则的高素质涉外律师人才;鼓励律所与涉外企业(如奇瑞汽车)建立“双向交流”机制,选派优秀青年律师到重点外向型企业驻点服务和学习,在跨境投融资、海外合规审查等真实场景中淬炼实战能力;其次,建立涉外法律服务案例库,定期发布“皖企出海”典型法律风险防范案例,以战代训。
三是主动对接需求,提升精准服务实效。将涉外法律服务深度融入安徽产业发展大局。深入开展“法律服务进万企”专项行动,依托我省涉外法律中心专家和领军人才,主动走访省内重点外向型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开展定制化“法治体检”和海外合规体系建设指导,帮助企业排查海外合规风险,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法治保障。其次,建立涉外法律风险预警平台,针对国际贸易摩擦、单边制裁、知识产权海外维权等高频风险,定期向涉外企业发布预警提示,全面提升涉外法律服务的精准度和实效性。
四是强化法律政策赋能,支持律所提升国际化服务能级。认真落实修正草案“支持律师事务所提升涉外法律”,建议出台专项扶持政策。一是设立涉外法律服务专项发展基金,对我省律所设立海外分支机构、引进国际一流涉外人才、研发跨境法律服务产品给予资金补贴或资源倾斜;二是引导省内规模律所与长三角乃至国际知名律所建立战略联盟,通过业务合作、人员互派等方式,快速补齐我省律所在跨境争议解决、反制裁等领域的短板,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本土律所,在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中彰显安徽律师担当。
法治兴则国兴。律师法修正草案为我省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发展注入了强劲法治动能。我们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安徽涉外法律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安徽篇章贡献律师行业的智慧和力量。
韦 东 安徽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安徽省人大代表
律师工作要更加彰显政治性人民性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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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律师法修正草案是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经验、律师制度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规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通过学习,我深感振奋,倍感责任重大。
律师法修正草案具有以下鲜明特点:
第一,旗帜鲜明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强化政治属性。草案明确“律师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规定为律师从业的法定基本要求,并对律师事务所设立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加强党的建设作出规定,实现了党领导律师工作的制度化、法治化,从根本上夯实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的政治根基。
第二,保障执业权利与规范执业行为并重,彰显公平正义追求。草案规定有关单位应当健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制度,依法保障律师阅卷、会见、调查取证等执业权利;同时明确律师应当依法依规诚信执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完善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保障与规范双向发力,体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根本要求。
第三,明确鼓励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突出人民性立场。草案首次在法律层面对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加强统筹引导,支持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开展法律援助、村(居)法律顾问、法治宣传等公益服务。这一规定把“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的习近平法治思想人民性本质写入律师法,推动律师行业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
第四,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修正草案对加强涉外律师人才培养、支持律所提升涉外服务能力、完善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等作出规定,体现了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重要要求,引导律师队伍在更高层面服务国家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
修正后的《律师法》施行后,我们将重点从三方面抓好落实:
第一,突出政治性,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持续深化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推进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律师继续教育的首课、主课、必修课。把“两拥护”作为律师队伍从业基本要求,引导广大律师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在律师协会章程修订、评优表彰、惩戒处分等工作中强化政治标准,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折不扣落地。
第二,突出人民性,组织引导律师践行为民宗旨。以修正律师法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公益法律服务工作机制,推动村(居)法律顾问、农民工维权、未成年人保护、退役军人法律援助等工作,组织优秀律师进园区、进乡村、进社区开展普法宣讲、纠纷调解,引导青年律师积极参与公益法律服务,让法律服务更普惠、更可及、更可负担。
第三,突出公正性,保障依法执业与强化行业自律并重。 依法依章程履行维权职责,畅通律师执业权利受侵害救济渠道,配合司法机关落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维护律师依法履职环境;同时,完善投诉查处、行业惩戒、不良执业信息披露等制度,坚决查处违规收案收费、虚假诉讼代理、泄露当事人秘密等行为,倡导诚信执业,维护司法公正。
吴正林 安徽省律师行业党委委员、安徽省律师协会副会长
坚定践行“两拥护”从业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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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法修正草案明确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确立为律师法定从业底线,是尊崇行业发展历史、立足当下法治实践、面向中国式现代化长远未来作出的重大制度安排。
回望历史,我国律师制度自重建之日起,始终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新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历程证明,没有党的统一领导,就没有稳定有序的法律服务体系;脱离社会主义法治轨道,律师执业就会失去根本遵循。改革开放以来,党不断完善律师制度,拓展律师执业空间、健全执业权利保障机制,推动律师队伍逐步壮大。历史实践清晰昭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律师事业诞生、发展、壮大的根本前提,社会主义法治是律师履职尽责的制度依托,二者一体共生、不可分割。立足当下,律师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参与刑事辩护全覆盖、基层公益法律服务、涉外法治保障等各项工作,只有坚持 “两拥护”,才能守住为民服务初心。放眼未来,服务“十五五”规划、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防范化解各类法治风险,更需要以“两拥护”校准执业航向,确保律师行业始终服务强国建设、民族复兴大局。
新时代践行“两拥护”,必须抓住关键抓手、恪守根本原则。一是抓实行业党建引领,落实律所党组织全覆盖要求,把党建融入案件办理、律所管理、人才培养全过程,充分发挥党员律师先锋作用,不断加强全行业党的建设。二是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穿法律服务全流程,杜绝机械办案、片面维权。三是坚守执业为民导向,主动参与法律援助、村居法律顾问、信访矛盾化解,把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执业出发点。
践行“两拥护”,必须妥善处理三组核心关系。一要处理好党建和业务的关系,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推动党建和业务相互促进;二要处理好维权与维稳的关系,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自觉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三要处理好保障权利与规范执业的关系,充分行使法定执业权利,严守执业红线。
纪 敏 安徽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安徽省政协委员
深刻领会修法精神 坚定拥护党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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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律师法修正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引发广泛关注。作为一名执业二十余载的律师,我认真学习了草案全文及权威解读,深感此次修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草案旗帜鲜明地坚持和加强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将“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作为法定的律师从业基本要求,这既是对我国律师事业发展规律的深刻把握,也是新时代律师工作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对此,我完全拥护、坚决赞成。
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律师事业发展的历史必然
回顾我国律师制度的发展历程,就是一部在党的领导下不断探索、改革、完善的历史。改革开放初期,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指引下,我国恢复了律师制度。此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深入实施,律师队伍的规模不断扩大,律师业务领域持续拓展,律师在国家法治建设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律师行业的每一次跨越式发展,都印证了“党建促所建、党建促业务”这一重要经验的正确性。历史充分证明,正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中国律师事业才能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此次将“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写入律师法,正是对这一历史经验的制度化、法治化总结,是保障律师事业行稳致远的“定盘星”。
二、将“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写入律师法,具有坚实的宪法依据和上位法基础
我们注意到,此次修法并非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早已明确规定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律师法作为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重要法律,其修正草案明确“律师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对宪法精神的直接贯彻和具体落实。同时,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均对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此次修法将相关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上升为国家法律,实现了党纪国法的有效衔接,使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有了更加明确、更具权威的法律依据,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的重要体现。
三、在党的领导下,中国律师制度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
近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我国律师事业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和空间。律师人数从改革开放初期的数百人增长至如今的八十三万人,队伍结构不断优化,一大批政治坚定、业务精湛的党员律师成为行业骨干。从服务大局看,律师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乡村振兴等国家重大战略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从行业自身建设看,以党建为引领,各级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不断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加强执业监管,律师队伍的规范化、专业化、品牌化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正如草案所明确的,鼓励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积极参与公益法律服务,这恰恰是律师行业在党的领导下践行“人民律师为人民”宗旨的生动实践。
综上,律师法修正草案将坚持党的领导置于核心地位,这是对我国律师制度发展规律的科学总结,也是确保律师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的根本保障。我坚信,随着修法工作的完成,中国律师事业必将在党的领导下迎来更加辉煌的明天,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林晓静 安徽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安徽省律师行业妇联主席
筑牢政治根基 护航执业航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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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律师法修正草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标志着我国律师制度发展迈入新的历史阶段。草案内容翔实,亮点纷呈,其中最为核心的,乃是旗帜鲜明地将“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写入总则,并将“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这一律师从业的基本要求正式上升为法律规范。这不是对法律条文的简单增补,而是对律师行业根本属性与前进方向的法治确认,是确保律师事业健康发展的“定盘星”与“压舱石”。结合草案中关于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相关规定,我们更能深刻理解,坚持党的领导与保障律师依法执业乃是辩证统一、相辅相成的有机整体。
一、 坚持党的领导是律师行业行稳致远的根本政治保证
律师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必须与国家的政治体制和法治道路同向同行。将“律师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明确为法律原则,是对《律师法》立法宗旨的深化与发展。根据《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2018修正)》第三条,律师事务所应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作为从业的基本要求。此次修正草案将这一经过实践检验的成熟经验制度化、法律化,正是“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这一根本原则在律师领域的具体体现和必然要求。
党的领导为律师行业提供了最坚实的政治引领和组织保障,确保了律师队伍建设的正确方向,使得广大律师能够深刻理解自身在全面依法治国大局中的职责定位,自觉将执业活动融入国家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之中。在律师事务所中设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能够有效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将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引领行业发展的治理效能,是在更高层次上为律师依法、诚信、规范执业廓清了迷雾、筑牢了根基,引导律师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二、“两拥护”入法是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的坚实基石
修正草案在明确政治要求的同时,亦系统性地完善了律师执业权利保障体系。草案强调各有关单位应当健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制度,这恰恰揭示了坚持党的领导与保障律师权利之间的内在统一逻辑。只有在党的领导下,才能构建起真正有效的权利保障机制。党的领导致力于构建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而律师依法充分行使执业权利,正是维护个案公平正义、促进社会整体正义的关键环节。保障律师的知情权、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从而保障法律正确实施。同时,草案也对律师执业行为进行了严格规范,明确了执业底线。这与《律师法(2017修正)》第四十条等规定一脉相承,体现了权责一致的法治原则。在党的领导下,通过法律明确“保障”与“规范”的边界,才能杜绝权利滥用,净化执业环境,最终使得每一位恪守“两拥护”、遵纪守法的律师,其合法执业权利都能得到最大程度的尊重和保障,从而更专心地服务于当事人,更有效地维护司法公正。
三、凝聚行业共识,迈向更高发展
广大律师应当准确领会草案精神,深刻认识到“两拥护”不是外在的约束,而是内生于律师职业使命的必然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不是抽象的口号,而是护航律师事业蓬勃发展、保障律师有尊严地执业的根本依靠。
展望未来,以此次修法为契机,在党的坚强领导下,中国律师必能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将政治要求转化为依法履职的强大动力。一方面,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诚信服务,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参与公益法律服务,展现人民律师的时代风采;另一方面,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权利,在每一个司法案件和法律服务中勤勉尽责,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唯有如此,律师行业才能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发挥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贡献坚实的法治力量。
李 甫 安徽省律师行业党委委员、安徽省律师协会副会长
铸牢政治根基 践行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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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律师法修正草案将“律师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明确为法律原则,将“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正式上升为法律,作为律师执业的法定基本要求,真正实现了律师政治属性、法治属性、公益属性和职业属性的高度统一。唯有坚守这一法定根本准则,才能确保律师行业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稳步前行。
此次律师法修正草案又精准回应了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深层需求,有效破解了行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一段时间以来的执业功利化倾向、价值取向错位等根源在于价值引领弱化、执业边界模糊。而将党的领导和“两拥护”入法,从源头校准了行业价值坐标、厘清了执业红线,引导全体律师站稳人民立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法治观、执业观、价值观。
此次律师法修正草案更是赋能行业提质升级的重大制度红利,让我们对律师行业的未来充满底气。我们坚信在法定制度的规范引领下,行业将迈入规范有序、专业精进、价值凸显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当前,法治中国建设纵深推进,市场经济合规、涉外法治建设、基层社会治理、公共法律服务等领域需求持续扩容,律师的职业价值、社会地位、制度作用迎来历史性提升。未来,律师队伍会更加纯洁专业、执业更加规范、服务更加精准、担当更加有力。行业发展空间广阔、潜力无限。
作为协会班子一员应主动扛起行业引领和自律管理主体责任,推动修法精神落地生根、入脑入心,把法定义务从外在刚性约束转化为内在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持续净化行业生态,锻造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新时代律师铁军。
黄荟荟 安徽省律师行业党委委员、安徽省律师协会副会长
筑牢政治根基 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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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修正草案)》正式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每一处修改都紧扣行业根本、关乎法治方向,意义深远。
一、以修法之举,固化宝贵实践经验
此次律师法修正草案系统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律师工作的实践成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律师队伍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把党的领导写入法律,是给律师行业指明“定盘星”。只有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才能确保律师工作沿着正确政治方向阔步前行。修正草案正是立足律师队伍的政治定位与时代使命,将成熟实践经验上升为法律制度,以立法方式实现党领导律师工作制度化、法治化,是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领导的体现。
二、以立规之基,把稳行业发展航向
律师法修正草案将“两拥护”确立为法定的律师从业基本要求,从法律层面明确了律师行业的根本政治原则,深刻回答了新时代“建设什么样的律师队伍、怎样建设律师队伍”的重大问题。这不是对律师的额外约束,而是对律师队伍政治属性、专业属性与社会属性高度统一的深刻认识。讲政治与讲法治从来不是对立的,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上,二者高度统一、相辅相成。党的十八大以来,“两拥护”长期作为从业基本准则落地执行,已然成为全行业共识。全行业只有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切实将“两拥护”作为法定的从业基本要求落到实处、见到实效,确保律师事业始终沿着党指引的正确方向阔步前进。
三、以统筹之策,构建权责并重体系
此次律师法修正草案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坚持保障和规范律师执业权利并重。在保障权利方面,草案规定政法机关和有关单位应当健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制度,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在规范执业方面,草案要求律师依法依规诚信执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鼓励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将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试点上升为法律制度;加强涉外律师人才培养。保障权利与规范行为“双轮驱动”,这才是此次修法的完整图景。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此次律师法修正草案的重大制度设计,彰显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鲜明导向,我们不仅要在思想上拥护,更要在行动中践行,以法治担当践行初心使命,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贡献律师力量。
宫 鉴 安徽省律师协会副会长
党建引领铸忠魂 专业为本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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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修正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此次修法立足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全局,凝练形成七大核心改革看点。本人从坚持党的领导、权利保障与执业规范并重这两个维度出发,谈一谈修法的时代意义与行业担当。
一、举旗定向:立法明确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
坚持和加强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是本次修法最鲜明的政治底色。修正草案首次在法律层面明确“律师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将“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确立为法定的律师从业基本要求。
应当看到,这不仅是一种政治定位,更是对律师执业属性的法定化确认,标志着我国律师制度进入新的时代。党的十八大以来,律师行业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持续扩大,党员律师的先锋作用也日益彰显。将这一经验上升为法律,从立法层面厘清了中国律师的职业定位与使命担当,夯实了行业发展的政治根基,必将引导广大律师更加坚定践行“两拥护”从业基本要求,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这也正是本次律师法修正将“坚持党对律师行业领导”入法条背后的实践逻辑所在。
二、专业为本:权利保障与执业规范双向赋能
权利保障维度来看,草案明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及有关单位应当健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制度,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这一规定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保障机制上升为法律,固化了律师会见、阅卷、调查取证、庭审辩论等全链条执业权利,明确了公权力机关的法定保障职责。
行为规范维度来看,草案强调律师必须“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新增“依法依规诚信执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的规定。诚信是律师立身之本——对当事人应如实告知风险、保守秘密;对司法机关应忠实于事实真相;对同行应正当竞争。“履行社会责任”突出了律师参与普法宣传、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大局的公益属性。
本次修法既以党的领导举旗定向、筑牢根基,又以权利保障与行为规范双向赋能,提升专业法律服务能力,将改革实践经验系统上升为法律制度。广大律师当以修法为契机,将政治自觉与专业发展统一于执业全过程,在依法履职中维护公正,在诚信服务中赢得公信。
黄 益 安徽省律师协会副会长
深耕法治沃土 践行初心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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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律师法修正草案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本次修法立足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大局,聚焦律师行业发展根本、执业核心、惠民底线,凝练固化多年改革实践成果,为新时代律师事业高质量发展划定航向、筑牢根基、赋能提质。
本次修法首重政治引领,以法定制度夯实行业发展根本根基。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更是中国特色律师制度的核心底色。修正草案旗帜鲜明明确律师工作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将“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确立为法定的律师从业基本要求,同时细化律所党建工作规范,实现党领导律师工作的制度化、法治化。这既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实践经验的系统总结,更是对全体律师的政治校准。我们将始终锚定正确政治方向,把“两拥护”融入执业全过程,筑牢政治忠诚,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力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本次修法坚持双向赋能,以权责统一规范行业执业生态。保障执业权利与规范执业行为相辅相成、辩证统一,是律师行业健康发展的双向支撑。一方面健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制度,压实各单位保障职责,持续完善律师会见、阅卷、调查取证等全链条执业保障机制,为律师依法履职保驾护航;另一方面明确律师依法依规诚信执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法定义务,贯通执业准入、日常监管、违规惩戒全流程规范。我们将精准落实修法精神,一手抓权益保障,畅通律师执业维权渠道;一手抓行业自律,深化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建设,营造风清气正、规范有序的行业发展生态。
本次修法聚焦司法惠民,以制度升级守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生动实践,更是保障司法人权、维护司法公正的关键举措。紧扣中央政法工作部署,修正草案从法律层面对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作出系统性制度安排,固化试点工作成果,着力破解群众“打不起官司、辩护无保障”难题,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全省律师行业将主动担当社会责任,积极投身法律援助、刑事辩护全覆盖工作,扩大普惠法律服务覆盖面。
此次律师法修正,立足新时代法治建设需求,为律师行业履职尽责、创新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遵循。我们将坚守政治初心、恪守执业底线、践行惠民使命,深耕法律服务主业、主动服务大局,以专业力量助力全面依法治国,为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法治建设提质增效贡献律师行业智慧和力量。
史 静 安徽省律师协会副会长
坚守执业初心 践行使命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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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法修正草案,不仅关涉律师事业健康运行的现实需要,更承载着法治中国建设纵深推进的全局意义。近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公开征求意见的律师法修正草案,令我深受触动,倍感振奋,亦觉责任重大,现就草案中的部分条款谈谈个人看法。
一、锚定政治航向,筑牢律师事业发展坚实根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修正草案首次在法律层面明确律师工作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并将“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确立为从业基本要求,为律师行业锚定了正确政治方向,也为新时代安徽律师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与行动指南。“两拥护”并不是抽象的政治要求,而是每一位律师安身立命的根本所在。正因如此,我认为应当充分发挥律师协会教育培训职能,将政治理论学习列为各类培训的“必修课”和“第一课”,建立健全政治轮训制度,分层分类开展专题研修,确保广大律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同时,要注重将政治引领与业务实践有机结合,推动党建与律所管理、执业规范、人才培养深度融合,引导律师自觉把政治站位转化为职业坚守,使政治要求从外部约束升华为内心自觉。
二、践行为民初心,强化公益法律服务社会责任
修正草案明确规定,鼓励和支持律师事务所、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加强统筹和组织引导。这一规定以立法形式确认了公益法律服务在律师事业中的定位,既是对律师行业长期以来投身公益实践的充分肯定,也为进一步推动这项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我认为,一方面,我们要强化社会责任教育,引导广大律师特别是青年律师,充分认识参与公益法律服务既是履行职业责任的应有之义,更是锤炼专业能力的重要途径。另一方面,我们要积极担当作为,加强公益法律服务的组织引导和专业培训,推动律师行业更好地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引导全省律师主动下沉基层、贴近群众,聚焦弱势群体、民生领域提供精准、专业、高效的公益法律服务,让法治惠及更多群众。
此次律师法修正草案紧贴新时代法治建设对律师队伍的新要求,对律师行业意义重大。我将以更加有力的责任担当和更加扎实的专业行动,为全面推进法治安徽、法治中国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孙永标 安徽省律师协会副会长
党建领航立根本 严管厚爱促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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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修正草案)》(以下简称“修正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6月26日起在中国人大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修法是以国家立法形式把坚持党的领导、“两拥护”法定化,同时构建起执业惩戒与权利保障双向并行的治理体系,以政治引领校准行业监管标尺,为新时代律师队伍建设划定清晰法治航向。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的根与魂,也是规范律师执业、完善惩戒体系的根本遵循。修正草案首次在总则中确立“律师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规定律所依规设立党组织、常态化开展党建工作,把“两拥护”上升为法定从业基本要求,实现党领导律师工作制度化、法治化。应该说,这从根源上厘清了律师队伍政治属性,我国律师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律师工作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不动摇。
坚持党的领导、落实“两拥护”法定从业基本要求,既要靠制度顶层立规来明确政治准则,更要靠刚性监管惩戒筑牢执业底线。近年来,律师行业规模持续壮大,但个别偏离正确政治方向、违背职业道德、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背离“两拥护”基本要求,损害行业整体形象。针对行业发展突出问题与监管短板,律师法修正草案固化行业成熟监管经验,构建起党建引领、监管协同的工作体系。依托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体系,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健全政治监督、警示教育与行政处罚、行业处分联动机制,将日常政治监督与执业监管深度融合,实现对违规执业行为的早提醒、早纠偏、严处置,构建全方位、常态化的行业监管格局。草案保留梯度化惩戒制度,区分情节轻重实施处罚,宽严相济,构建长效监管机制,以刚性约束促使行业坚守政治底线、恪守职业操守。
党建引领下,强化违规惩戒与保障执业权利辩证统一、一体推进,构成本次修法行业治理的核心逻辑。在党的领导下,律师行业必将持续筑牢政治根基,严明执业纪律,广大律师也必将更加自觉践行“两拥护”,在法治轨道上履职尽责,以过硬专业能力与优良职业作风,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贡献坚实力量。
策划:省律协宣传联络部
编辑:李玉婷、顾雪寅
校对:纪永德、潘璐璐
审核:贾明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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