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动态 > 安徽青年律师西部锻炼丨在实践中成长,为法治而坚守——青年律师骆承欣的西部锻炼纪实
最新动态
安徽青年律师西部锻炼丨在实践中成长,为法治而坚守——青年律师骆承欣的西部锻炼纪实
2025-09-022


编者按

律师队伍是依法治国的一支重要力量,做好新入职青年律师的政治引领和教育培养工作至关重要。2024年8月,司法部启动“青年律师西部锻炼计划”,广大律师积极响应号召投身西部锻炼行动。来自安徽省的12名青年律师深入到贵州、广西、宁夏等三地基层单位,开展西部锻炼和对口帮扶。

本期故事的主角是骆承欣——来自安徽金亚太(芜湖)律师事务所的一名青年律师,在“司法部青年律师西部锻炼计划”中被安排到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平桂区锻炼学习。




2024年6月,我接到省司法厅的通知,得知有机会参与“司法部青年律师西部锻炼计划”,服务西部法治建设并提升自我能力。经过慎重考虑,我积极报名并最终被分配至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平桂区开展为期一年的锻炼。

作为一名投身青年律师西部锻炼计划的法律从业者,这段经历于我而言,是一场意义非凡的法治实践之旅。从接手各类案件到开展普法宣传,从在服务窗口接待群众到参与各类交流学习活动,每一项工作都如同一把钥匙,为我打开了深入理解法律实践与基层法治建设的大门,让我对法律的价值和使命有了更为深刻的认知。

一、工作范畴与成效

(一)工作范畴

我的工作内容涵盖多个关键领域,每一项都与法治建设紧密相连。承办法律援助和行政复议案件是我工作的重要一环,这让我得以直面群众在生活中遭遇的法律难题,运用专业知识为他们排忧解难,帮助他们在法律框架内寻求公平正义。同时,我积极主动地深入社区、村居、学校、企业等不同场所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在社区的广场上、村居的院落里、学校的课堂中、企业的会议室里,我通过举办讲座、设置咨询台等方式,将法律知识送到人们身边。此外,我还借助行政复议服务大厅窗口接待以及在人流密集处设置普法宣传点等途径,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无论是邻里纠纷、劳动争议、执行途径,还是消费维权等问题,我都耐心倾听、细致解答,引导群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另外,我还承担着为政府各部门提供法律意见的职责,并踊跃参加各类座谈会、培训班。在与政府部门的沟通交流中,我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政府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提供参考。在与同行的交流探讨中,我不断汲取经验,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

(二)工作成效

 案件办理成果丰硕。在案件办理方面,我交出了一份较为亮眼的成绩单。累计承办法律援助案件9件、行政复议案件31件,总计40件,这些案件涉及民事、刑事、行政等多个法律领域,几乎涵盖了基层常见的法律纠纷类型。在民事案件中,劳务合同纠纷是重点。我深入研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具体案情,为当事人梳理法律关系,制定合理的维权策略,努力为他们争取应得的合法权益。在刑事案件中,我深知责任重大,通过仔细查阅卷宗,全面了解案件细节,依法会见当事人,与他们进行深入沟通,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专业的辩护意见,切实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在行政复议案件中,我专注于山林土地确权、违建拆除、不服行政处罚、不服行政处理决定、不服工伤处理决定、责令履职、政府信息公开、村务公开等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类型案件。我认真审查证据材料,深入分析法律适用问题,努力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此外,我还积极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调解、诉讼、调解、讨论等工作66起,在这些工作中,我充分发挥协调沟通能力,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同时,我起草审核规范性文件和合同、法律文书34件,这些文书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法律事务的处理效果,我始终以严谨的态度对待每一份文书,确保其合法合规、逻辑严谨。

窗口服务温暖贴心。在平桂区行政复议服务大厅窗口驻点期间,我累计接待来访群众(含电话咨询)191人次。我始终秉持着耐心、细致、专业的态度,为每一位来访群众提供优质的服务。我不仅为他们详细解读行政复议相关法律法规,解答他们关于行政复议申请条件、流程、期限等方面的疑问,还对非涉及行政复议类的法律咨询问题进行认真解答。当群众遇到矛盾纠纷时,我会结合具体情况,为他们分析利弊,提供切实可行的化解途径。在申请人提交行政复议申请材料时,我会对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严格的初步审查。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申请,我会以平和的语气向申请人说明理由,指导他们补充或修正材料,或者告知他们其他可行的解决途径。通过我的服务,让群众在面对行政复议问题时能够更加清晰明了,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就在身边。

普法宣传成效显著。我开展了22次普法宣传与法治教育活动,普法宣传活动受众达750余人次。在社区、村居、黄金珠宝交易中心、产业园等人员集中场合,精心设置法律咨询点,摆放宣传展板,发放普法宣传手册。在集市上,一位大爷因自己的土地被邻居非法占用而心急如焚,不知所措,他来到我的咨询点向我求助。我先安抚他的情绪,然后耐心地向他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告知他解决纠纷的途径,并结合类似案例为他提供了一些具体的建议。大爷听后,紧锁的眉头渐渐舒展,对我连连道谢。还有一次,一位大爷主动来到我的咨询点,开心地向我要普法宣传册,他说:“你们发放的材料我每次都有认真看,从中学到了不少法律知识,现在遇到一些小问题,我自己也能大概判断怎么处理了,真的很感谢你们能来。”大爷朴实的话语让我内心涌起一股暖流,那一刻,我真切地感受到普法工作的价值和意义,也更加坚定了我继续做好普法工作的决心。

同时,我还将普法的触角延伸到学校。我深入小学校园,针对小学生的特点,通过设计贴合学生年龄阶段的PPT、讲述鲜活有趣的案例、开展有奖问答互动等方式,向他们普及预防校园欺凌、反诈骗、禁毒、交通安全、爱护路护等法律知识。对于女学生,我则重点普及防性侵知识,教导她们如何爱护自己的身体、保护好自己。通过这些活动,培养了孩子们的法治观念,增强了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为他们的健康成长筑起了一道法律的屏障。

座谈会交流收获满满。一年间,我参与了14场座谈会交流,每一场都让我受益匪浅。在企业座谈会上,我与企业管理人员面对面交流,针对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如合同纠纷、劳动用工等,我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案例,为他们答疑解惑,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助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防范法律风险。在律师座谈会上,我与同行们齐聚一堂,大家畅所欲言,分享各自在执业过程中遇到的困惑和挑战,共同探讨解决之道。通过交流,我学习到了同行们的先进经验和优秀做法,也对自己的业务能力进行了反思和提升。在政府座谈会上,我为政府各部门提供法律意见,从法律的角度对政府的决策和行政行为进行分析和评估,为法治政府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通过这些座谈会,我不仅拓展开阔了自己的视野,还学习到了不同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学习培训提升自我。每一次培训都是一次自我提升的过程,让我在法律领域不断成长和进步。在服务地锻炼期间我参加了16场学习培训班,内容涵盖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实务、公司法、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等多个方面。每一次培训都是一次知识的盛宴,我认真聆听专家学者的授课,通过学习,我进一步规范了案件处理中的办案标准和流程,掌握了更多的法律实务技巧。同时,我也认识到自己在某些领域存在的不足,明确了今后的学习方向。

二、工作感悟

在参与各项工作的过程中,亲历参与者、服务者、受益者三种角色的转换。使我深刻体会到基层法治建设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基层是法治建设的前沿阵地,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这里的矛盾纠纷往往更加具体、复杂,涉及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同时,我也了解到基层工作中与群众沟通的重要性。只有与群众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倾听他们的诉求,才能更好地为他们提供法律服务。在与基层法治工作人员的接触中,我看到了他们的不容易,他们面临着工作任务重、压力大、群众不理解等诸多困难,但他们依然坚守岗位,默默奉献。

在处理行政复议过程中,我亦遇到了各种各样的情况。有的申请人因对法律程序的不理解而认为自己在复议时受到百般刁难,大声质问工作人员是否与被申请人沆瀣一气;有的申请人因对复议机关的不信任,在听取意见后拒绝在文书上签字而趁机溜走、再无音讯;还有的申请人因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未能支持其请求,而在法庭上对经办工作人员破口大骂等等。这些情况时有发生的根本原因在于申请人对复议制度的不了解、担心行政复议机关偏袒行政机关。所以,复议机关的工作人员在处理案件时,也需要兼顾释法明理的普法工作,好让复议工作顺利开展下去。

在提供法援的过程中,我曾为一起因未成年人恋爱导致强奸的案件当事人提供辩护。这个案件有些特殊,因为这位当事人的母亲是一位越南籍人士,能够听懂中文但对法言法语等复杂的中文无法理解,所以法官、检察官在与其沟通的过程中遇到了很大障碍与困难。所以就需要我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的同时,也为其母亲做好释法明理的工作,同时也需要安慰她听到自己孩子“建议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至三年”时崩不住的情绪。该案在审查起诉阶段拿到的量刑建议是非常不利于当事人的,但律师最终在庭审当天取得了检察院新调整的量刑建议,最终该案择日宣判的判决结果为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其母亲在庭后,也一遍遍对我表示感谢。在这一刻,我感受到了自己作为一名律师的价值,也感受到了法律援助的价值所在。  

可以说在西部锻炼的这一年,我满载而归。非常感谢司法部、安徽和广西两地省厅和司法局给予我的锻炼机会,也非常感谢安徽省律协和芜湖市律协给予的大力支持,让我内心深处的这一颗热忱公益的心有了初步的落脚点。短暂的西部锻炼虽已结束,但未来我仍会以饱满的精神与热情,继续秉持着这份初心和使命,努力成为一名“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不断前行!









策划:省律协宣传联络部

作者:骆承欣

编辑:顾雪寅

校对:纪永德、潘璐璐

核:贾明桂

看完记得点个“图片赞”“图片看”哦↓


点我访问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