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律师队伍是依法治国的一支重要力量,做好新入职青年律师的政治引领和教育培养工作至关重要。2024年8月,司法部启动“青年律师西部锻炼计划”,广大律师积极响应号召投身西部锻炼行动。来自安徽省的12名青年律师深入到贵州、广西、宁夏等三地基层单位,开展西部锻炼和对口帮扶。
本期故事的主角是胡涵——来自安徽安泰达(黄山)律师事务所的一名青年律师,在“司法部青年律师西部锻炼计划”中被安排到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平桂区锻炼学习。
2024年6月,我接到省司法厅的通知,得知有机会参与“司法部青年律师西部锻炼计划”,服务西部法治建设并提升自我能力。经过慎重考虑,我积极报名并最终被分配至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平桂区开展为期一年的锻炼。
在抵达贺州之前,我对这座被誉为“寿城”的城市了解甚少。通过查阅资料得知,贺州地处广西、广东、湖南三省(区)交界,是一个多民族聚居地区,壮、瑶、苗等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约五分之一。初到锻炼地,我感受到当地的生活习惯与家乡存在着较大差异。平桂区司法局在各方面给予了我大力支持:生活上,协助我申请人才公寓作为宿舍,帮助熟悉周边环境,使我迅速融入当地;工作上,工作人员耐心指导,协助熟悉业务流程,并帮助我与群众顺畅沟通。
一、工作情况
1.咨询接待
我的工作内容主要在贺州市平桂区法律援助中心值班,负责接待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截至2025年8月6日,我累计接待群众333人次,提供法律咨询203起。咨询内容多集中于农民工劳务报酬追索、工伤认定、山林土地纠纷等,来访人群以四五十岁的农村居民为主。
2.案件辩护
在值班期间,我共承办平桂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8起法律援助案件,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精神病人犯罪以及经济困难群体的劳务纠纷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多数案件取得了良好结果。例如,在罗某某与程某某故意伤害案中,我审查案卷后发现,罗某某虽持刀致人轻伤二级,但系出于“兄弟义气”参与伤害行为,事后积极赔偿、认罪悔罪态度良好。经律师庭上有效发问和辩护,检察院的量刑意见由原拟拘役五个月调整为四个月,法院判决拘役四个月,切实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3.法治宣传
除日常值班外,我积极参与司法局组织的“法治进乡村、进校园”系列活动共计9场,面向学生、教师及家长开展普法讲座,内容涵盖禁毒、防范校园欺凌、交通安全、预防性侵等法律知识,助力法治观念在基层生根发芽。此外,我还与司法局同事组成法律服务队,开展法治宣传21场,通过设立展台、发放资料、现场咨询等方式,向社区居民和村民宣传《宪法》、《民法典》、法律援助、行政复议、反诈骗、反邪教等知识,结合真实案例引导群众依法维权。
4.其他工作
一年间,我还参与法律服务及座谈会议共计9场,为经济困难群体代写法律文书。座谈会主题涵盖未成年人保护、企业与农民工权益保障、新《公司法》修订解读、行政复议年度培训等。我还参加了贺州律师服务乡村消费维权公益活动,与企业面对面交流,协助解决法律难题,协调劳资关系,努力化解基层矛盾。
二、收获感悟
在这一年的西部基层锻炼中,我深入参与矛盾纠纷调解,逐步掌握“情、理、法”相结合的调解方法,尤其在处理涉及少数民族风俗与法律冲突的案件时,学会在尊重传统与依法办事之间把握平衡。通过与当地镇政府、村委会等跨部门协作,提升了统筹协调与应急处置能力。承办弱势群体案件,如未成年人性侵、农民工欠薪讨薪等案件,让我更加坚定“以法律守护公平”的职业信念,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基层群众法律意识仍有待提高,维权道路依然艰难。
在与法律援助当事人沟通的过程中,我发现许多来访者陈述问题时常缺乏重点。通过不断实践,我逐渐学会因人而异采取不同沟通方式,引导他们清晰、有条理地表达诉求,这一能力对我未来的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年的西部锻炼,让我深刻体会到基层法治建设的重大意义。今后,我将继续秉持“服务基层 助力振兴”的宗旨,促进法律专业与乡村实践深度融合,积极总结和推广可复制的基层治理经验,为西部法治进步和民族团结贡献青年律师的力量。
策划:省律协宣传联络部
作者:胡涵
编辑:顾雪寅
校对:纪永德、潘璐璐
审核:贾明桂